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药品、试剂及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商的公告

发布时间: 2025-12-17

  为规范我院药品、试剂、医用耗材(以下简称“药耗”)采购管理,保障临床供应需求与质量安全,降低采购成本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》、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及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药耗供应商。欢迎具备资质、信誉良好、服务优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。 

一、遴选单位

  梓潼县妇幼保健院

二、遴选范围

  涵盖西药、中成药、中药饮片/配方颗粒等药品;检验试剂等各类试剂;医用耗材(含医用器械、卫生材料等),具体采购清单以实际需求为准。

供货周期: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,国家/省级集采目录内产品自动执行集采流程。
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(一)通用资格要求
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《营业执照》,经营范围覆盖所投产品类别;

2.药品类供应商需具备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及GSP认证证书,生产企业需提供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;试剂及耗材类供应商需具备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(对应类别),生产企业需提供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;

3.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,未被行政部门处罚,未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。

4.具备与供应业务匹配的仓储设施、运输设备,能满足冷链药品/试剂的温湿度管控要求,提供应急供应及短缺物资保障能力证明;

5.药品供应严格执行“两票制”(中药饮片、颗粒及耗材除外),所投产品需具备有效注册证(药品注册证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);

6.能按要求签订购销合同、廉洁购销协议及质量保证承诺书,承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(近效期退换、破损处理等)。

(二)专项资格要求

1.中药饮片/配方颗粒供应商:需额外提供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,确保产品符合国家中药质量标准;

2.消毒类产品供应商:需提供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及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;

3.进口产品供应商:需提供进口通关证明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。

(三)合规要求 

1.供应商及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、规范要求。 

2.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需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函)。 

3.能够遵守我院关于药耗采购、验收、储存、配送、不良反应/不良事件报告、SPD供应链管理(如有)等各项规章制度。 

4.具备及时、准确响应订单、配送到指定地点的能力,并能满足应急需求。 

5.具备提供符合要求的售后服务、技术支持、培训的能力。 

6.接受我院对产品质量、价格、配送服务等的考核评价。 

四、报名须知 

1.报名时间:2025年12月17日 至 2025年12月22日(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 

2.报名方式:仅接受现场报名或通过指定邮箱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(具体要求见下文)。不接受邮寄或传真报名。 

3.报名地点/联系人: 

地  址:梓潼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

联系人:李 艳 

联系电话:0816-8217155

电子邮箱:[798012784@qq.com] (邮件主题格式:药耗遴选报名+公司名称) 

报名所需材料(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): 

基础材料: 

1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(如非法人本人办理)。 

2.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。 

3.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(含组织架构、主要业务范围、服务医院情况等)。 

特定资质材料: 

药品供应商: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;生产企业提供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;特殊药品需提供相应专营证明;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注册证复印件。 

试剂供应商: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生产企业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复印件;所投试剂的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(或备案凭证)复印件;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注册证(或备案凭证)复印件。

医用耗材供应商: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生产企业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复印件;所投耗材的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(或备案凭证)复印件;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注册证(或备案凭证)复印件;植入介入类耗材需提供追溯体系说明(如有)。 

承诺与声明: 

1.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。 

2.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(或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)。     
3.产品质量、供应保障、售后服务承诺书。

4.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管理制度的声明。 

材料要求: 

纸质版:按顺序整理成册,一式两份(正本一份,副本一份),密封包装,封口处加盖公章,封面注明“XX医院药耗遴选报名材料 - [公司名称]”。 

电子版: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(确保清晰可辨,盖章齐全),按上述顺序命名文件,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,以“药耗遴选报名+公司名称.zip/rar”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。邮件正文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。 

无论选择现场还是邮箱报名,均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。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材料,我院有权不予受理。 

五、遴选流程概要 

资格初审:我院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,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。 

通过资格初审的供应商,我院将电话通知参与现场遴选。

现场遴选时间:2025年12月23日 9:30

现场遴选地点:梓潼县妇幼保健院1号楼5楼会议室

递交响应文件:供应商按照我院需求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(含报价)。 

综合评审:我院将组织相关专家(可能包括药学、医务、院感、财务、纪检等部门代表)组成评审小组,进行综合评审(通常包括资质审核、质量评估、价格分析、服务能力、供应保障、信用记录等多维度评价)。价格并非唯一决定因素。 

结果公示:评审结束后,拟入选供应商名单将在我院官网(或其他指定公示平台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 

签订协议: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,我院将与入选供应商签订《药耗购销框架协议》或《配送协议》。具体采购订单将通过协议约定方式执行(如院内议价、跟标、动态调整等)。

六、重要提示 

1.本次遴选旨在建立我院药耗供应商库及确定合作框架,并非最终采购订单。具体采购品种、数量、价格将在协议期内根据实际临床需求和采购政策(如集采)动态确定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。       

2.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。如有虚假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参选或入库资格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 

3.我院拥有对本次遴选公告的最终解释权。遴选过程中如有变更,将及时通知已获取遴选资格的供应商。 

4.供应商参与本次遴选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。 

5.供应商应密切关注我院官网或指定联系方式发布的信息,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自负。

6.本次遴选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。供应商如对遴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提出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7.因国家/省级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条款冲突的,按最新政策执行,医院有权调整或终止合同。


        特此公告。